10.3969/j.issn.1007-1466.2018.06.014
除魅与重构:"捕诉合一"的辩证思考
自1978年检察机关复建至今,批捕权与公诉权之间的关系经历了由合到分,再到分和并立又重启合一的一波三折.在这一系列发展变化的历史脉络中,对于两种权力的内在关系应然与实然如何,其争论从未中断.立足于司法改革与检察权配置调整的现实语境,"捕诉合一"与捕诉分离的问题探讨绝不能单纯地囿于利弊多寡之争,而是应当以除魅的方式回归问题原点.应从两种运行模式的基本意涵与确立初衷入手,寻求"捕诉合一"所涉的基本原理,回应"捕诉合一"的诸多质疑,并以此为基础进行辩证思考,从理论与实务两个维度演绎归纳出时代语境下"捕诉合一"改革完善的本土化进路.
"捕诉合一"、"捕诉分离"、批捕权、公诉权、诉讼化改革
2018年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简化审理程序的意蕴与重构:基于认罪认罚从宽的应然向度"2018F049
2018-11-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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