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1466.2018.04.002
我国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法治创新及其意义
建设自由贸易港是党中央作出的又一重大战略部署,标志着我国将进一步深化改革,以更加开放的心态,迎接经济全球化和贸易投资自由化.虽然自由贸易港与目前获批的12个自由贸易试验区都是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建立现代开放型营商环境为目标,但是它们有本质区别.自由贸易港建设是"制度先行",以完善的制度对接国际最高标准的贸易和投资规则,吸引世界各地经营者来此发展;自由贸易试验区旨在"创新先行",在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突破现有行政体制,创新市场准入机制,这其中有成功,也有失败.在一定意义上,自由贸易试验区试行的制度创新是在为自由贸易港建设投石问路、积累经验,而自由贸易港的设立则标志着我国的改革开放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法治意义对内体现在推动经济体制的全面深化改革;对外体现在促进"一带一路"倡议向纵深发展,并引领国际经贸规则的创新与重构.
自由贸易港、自贸试验区、贸易投资自由化、法治创新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课题"世界各国对转基因食品的政策和法律规制比较研究"14AGJ004;上海交通大学-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联合支持"种子基金培育项目"2, 2018
2018-08-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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