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1466.2018.01.013
现代权利视域中利益理论的更新与发展
利益理论若仅提出权利是法律保护的利益,而不指明利益的判断程序、利益与权利的关系、权利人的确定标准等,其权利概念可能就是一个"毫无必要甚或令人迷惑的术语".为回应这些质疑,利益理论者也作出了克服利益理论自身缺陷的诸多尝试.探求权利的本质更重要的或许不在于揭示权利本质本身为何,而在于依照权利的本质要求创设与实现权利.由此,应该从权利人的视角即从内部由权利人自身创设权利,而非从外部赋予权利人权利.循此,则必须保证并确立权利人参与权利创设与适用的法律程序.现代权利的程序理论主要包括权利的生成程序与适用程序,其能够涵盖并容纳两种传统权利理论的核心内容,应该是研究现代权利理论的正途.
利益理论、意志理论、利益评价机制、利益正当性、权利生成程序
D92;DF5
2016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基金项目《程序性权利理论的提出与证成研究》16AFX003;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资助项目《农村土地流转实现的法律障碍之克服》16PJC055;2016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提升公共服务效能的公民程序性参与研究》16YJC810013
2018-0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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