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1466.2018.01.008
论公务员的廉洁义务
我国公务员的廉洁义务是由宪法和法律设定的,其规范结构包括命令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基于《公务员法》廉洁义务规范中的概括性条款的具体化立法和不确定法律概念的解释,党纪进入到廉洁义务规范.公务员廉洁义务的内容,除了不得贪污、受贿、行贿以及不得经商办企业或兼任有酬职务以外,还有不得以权谋私,不得浪费国家资财.不得以权谋私和不得浪费国家资财的构成内容,需要结合细化的下位法和政策加以把握.对公务员养成遵守廉洁义务的习惯,需要公民教育,需要发挥传统文化中家训族规的作用;对在职公务员的廉洁教育已有各种制度,但需要注重实效.对公务员履行廉洁义务的监督,我国一段时间以来存在体制性缺陷,当前在法治化上取得了重大进展,正计划成立直接隶属于人大的监察委员会,并与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
公务员、廉洁义务、立法、监督
D9 ;D92
2018-0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4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