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1466.2017.02.015
论我国土地督察制度良善化进路 ——以中央与地方关系为视角
土地督察制度的运行仅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几个规范性文件和为支撑,与其实际运行过程中承载的重要功能已明显不符,文本规范的督察制度已经与土地督察的实践出现了紧张的关系.如何理顺土地督察体制,使其发挥出应有的制度功能,需要考察我国督察制度的基本样态,以其他的监督机制为镜鉴,探索土地督察制度良善化的进路;由于土地督察制度所承载的衡平中央与地方关系、协调央地发展的制度功能,从中管窥出我国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新动态.与此同时,其也为衡平中央与地方利益的博弈以及调整提供了新思路.
土地督察制度、央地关系、省级垂直管理、土地管理权
K24;D63
2017-04-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154-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