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1466.2017.01.011
选贤举能、良法之治与国家治理的现代化——治理理论视域中的贿选及其规制
国家治理的现代性建构,其核心就是“良法善治”.选举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和法治化的前提中的前提,要件中的要件.然而,“辽宁贿选案反”映出,贿选不仅冲击了国家治理的正当性、妨碍了国家治理的有效性,而且在客观上也消解了国家治理的公信力,最终对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造成根本性的破坏.为了有效规制贿选,应当推进制度建构,其中包括:选举过程中实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法家的重刑主义惩治贿选,发展和完善适合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选举制度.
法治、贿选、正当性、公信力、治理
D9 ;D90
国家社科基金资助项目“先秦法家治国理政观的当代价值及其创造性转化研究”16XZX008
2017-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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