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1466.2016.01.011
“一带一路”战略中跨国法律协调机制前瞻
跨国法律协调机制对“一带一路”战略有着重要意义.从国际经验来看,以欧盟为代表的超国家法律协调和以美澳互认双边条约为代表的双边或多边认可协议是跨国法律协调机制的主要做法.从制度设计来看,跨国法律协调以相互承认对方特定法律行为在本国的效力为核心,可以有效的促进国家之间商品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并从制度对接的角度提高区域一体化水平.在“一带一路”工程建设中的跨国法律协调机制,可以借鉴国际的成功经验以充分发挥制度优势,同时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具体的制度设计.
“一带一路”、相互认可、区域经济一体化、跨国法律协调
F27;TP3
2016-05-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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