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1466.2014.04.003
事实物权:理论困境与出路
事实物权理论以物权的正确性判断理论为基础,将物权分为法律物权和事实物权.在当前中国物权理论和司法实务中该理论得到广泛的认可和应用.但事实物权从概念到“表现形式”、到性质、到效力、再到保护方式,均违反了物权法基本原理,也模糊了物权与债权的界限,我国民法应该摒弃之.所谓的事实物权所代表的相关利益毫无疑问是需要法律保护的,但其本身不宜被认定为物权,法律应赋予相关利益主体“利害关系人”身份.对相关利益的保护应采取请求权模式,但需要结合个案以民法及其理念来综合判断.
事实物权、物权、物权法定、请求权
D92;D9
上海市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民商法学”B102经费资助
2014-08-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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