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1466.2012.06.017
我国《反垄断法》条款中影响原则的设定及其问题
影响原则作为一国反垄断法域外适用的基本依据被各国立法者广泛采用。我国《反垄断法》第2条后半句中也明确规定了相应的内容,但是该条前半句却沿袭了我国其他法律立法传统,原则上采用的是主权管辖原则。但两个原则在反垄断法理论和实践中并非完全独立,而是时有交叉;同时上述第2条规定中,两者的条件亦有所不同。由此可能导致实践中法律不确定性的风险,从而有必要对此进一步完善。
域外适用、影响原则、地管辖原则、法律不确定性、出口垄断协议
D922.294(中国法律)
2011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批准号11YJC82015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3-02-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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