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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租赁合同的社会控制研究——兼与许德风博士商榷

引用
合同自由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规制要遵循严格的限制条件。无论哪种房屋租赁合同的社会控制,包括租金管制和解约权限制,都会减少出租房的供给,造成房屋的不当配置,降低劳动力的流动性,提高租房成本,增加街头露宿人口。房屋租赁合同的社会控制不但不能改善承租人的境况,反而会减损社会福利,所以应予缓行。我国合同法租赁合同的规定秉承合同自由理念,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适应于国情,有利城市化和经济发展,应予坚持。

合同自由、租金管制、解约权限制、社会福利

D923.6(中国法律)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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