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审议区域贸易协定的目标重构——对哈贝马斯协商民主思想的借鉴
当代,WTO多边法治秩序受到了区域贸易协定大潮的猛烈冲击.WTO对区域贸易协定的审议工作一直流于形式,其根本原因在于当今国际社会难以形成实质性共识.以"主体间性"为特色的哈贝马斯协商民主思想提出了程序主义的法范式,重视平等主体参与下的正当沟通程序的作用.这对于WTO民主化具有重要启示意义,也具备实际推行的可能性.基于此,WTO审议区域贸易协定的工作不宜再以明确的"合法"或"非法"的审议结论为目标,而应着眼于一种正当程序功能,以促进成员间充分的协商民主为宗旨,促使多元价值在信息交流与辩论中尽可能达到对真理的共识,从而实现内在的团结和共存.国际法未来发展以及国际关系的民主化亦可受益于此理念.
WTO、区域贸易协定、哈贝马斯、协商民主、程序主义
TN9;F83
2011-09-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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