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合理性研究

引用
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是我国法定的司法工作制度.该制度是检察机关作为国家专门法律监督机关,对审判活动行使法律监督权的重要途径.随着司法改革的推进,强化法律监督、健全法院外部监督机制的改革导向,以及实现公正、高效司法的改革目标,推动了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的落实和发展.根据检察法律监督的本质属性,结合审委会制度的改革内容,检察机关应通过列席审委会对审委会讨论的个案、类案及与审判工作相关的决策的实体与程序的合法性、恰当性进行监督,才能真正发挥制度的应有作用.

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检察法律监督

D9 ;DF7

2010-09-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108-117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东方法学

31-2008/D

2010,(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