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医疗知情同意书——兼评《侵权责任法》第55条、第56条的规定
医疗知情同意书是在施行医疗行为之前充分告知患方相关医疗信息,征得患方同意后与其签订的医疗文书;医疗知情同意书是医方履行告知说明义务、患方行使知情同意权和承担医疗风险的证明文件;它具有督促和证明医方履行告知说明义务、患方行使知情同意权的作用.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基于对患者生命健康权的保护以及对社会公共利益的考量,医方可以排除适用医疗知情同意书;在立法上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医疗知情同意书制度,对减少和防范因医疗知情同意书而发生的纠纷,对建构和谐的医患关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知情同意书、知情同意权、证明文件
R-0;R96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中国医疗损害赔偿法草案建议稿及说明》07JA820028;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医疗侵权责任法律适用问题研究》08SFB2038
2010-08-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109-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