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修改的若干思考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在认定工伤的情形,视同工伤的情形,工伤的认定、鉴定和报告程序,工伤保险的缴费等一些问题上有着制度调整的要求.这种制度调整首先应当明确是为了维护社会利益还是行政机关的利益,五年前的调整,正是由于相当一部分设计是为了方便国家机关的执法,才留下今天的很多隐患.如果本末倒置,今天的调整依然不可能取得预期的效果.
上下班道路交通事故、过劳死、减化程序、工伤保险的缴费
X93;X9
2009-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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