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审级制度功能考辩与变迁改良
一直以来,我国刑事审级制度因未能担纲起"辩白洗冤"的程序功能而倍受异议.然而,考诸西方刑事审级制度的构设机理,其本不应在实体纠错方面承"重"太多;同时,考察我国刑事审级制度,除开制度本身的局限,往往是制度结构、组织利益、治理环境和历史禀赋等深层因素影响着公民的诉愿救济之成效.因此,在兼及背景语境的情形下,我国刑事审级制度的现代性变迁.应辅之以信访制度的合理化改造和配套机制的渐进式改良.
刑事审级制度、程序功能、纠错洗冤、上诉救济
D92;K87
2009-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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