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食品安全法》中的消费者保护
我国<食品安全法>的消费者保护在食品安全公共性的作用下,被"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立法语言技术性隐匿了.尽管如此,<食品安全法>在确立消费者主体性、食品信息保障和消费者权利救济等制度的支撑和作用下,保护消费者的基本功能和任务并没有改变.希望监管者在食品安全法的实施中能够注意到这一点,尊重并支持消费者发挥作用,使食品安全从两极的跷跷板状态中进入三角平衡的结构.
《食品安全法》、消费者、十倍赔偿
D92;F2
2009-05-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3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