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法学要言
以法的功能作为标准,可以将法分为组织管理类法、惩戒类法与激励类法.激励性法律规范出现在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法律规范中,是客观存在的.对人的特定行为实施激励的法律统称为激励法.激励法具有法律功能的激励性、社会成员的认同性、形式上的激励契约性三大特性.按不同标准,激励法可以有多种分类.激励法除了遵循法定性、违法无效、公平性、程序正当性、诚实信用的法定准则外,还具有自己的一些原则,如信赖保护、激励适时、激励适当等原则.在所有类型的法律中,激励法的双向运行是阻力最小、见效最易而可行性最大的.
激励法、激励、刺激、激励契约、信赖保护
D92;DF0
2009-04-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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