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及其治理
随着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地方政府的投融资方式也迈入了其自身的新常态,地方政府的投融资制度经历了前所未有的改革,土地财政随着房地产宏观调控而具有不可持续性,政府对投融资平台融资逐步加强了风险防控,PPP模式获得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和支持,新预算法的修改赋予了地方具有独立发债的权利,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渠道实际上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各种基础设施投融资方式在加强其规范性的同时,其隐性债务风险的产生原因并未消除,加强风险监管和治理势在必行.文章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现状出发,进而梳理和分析了隐性债务产生的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隐性债务的治理对策,以供参考.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基础设施建设、隐性债务、风险治理
F812.2(财政、国家财政)
2019-02-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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