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改革:基于财政改革整体性与受益原则的制度设计
在缺乏相应基础和前提的条件下,地方税系建设应先由基层政府入手.基层政府税系建设必须遵循财政改革的整体性要求,将收支统一起来,基于受益原则进行设计.以房地产税改革为突破口,进行收支相统一的财政改革,可为基层政府税系建设和基层财政管理体制创新提供有益范例,并能切实推进基层财政民主化和公共化的实现.
房地产税、整体性、受益原则、制度设计
F812(财政、国家财政)
2015-07-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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