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期县级财政的建立
县级财政是中国财政层级中的基本组成部分,也是县级政府实现其职能的重要工具,其收支活动随着国家财政体制和县政府职能的转变而变化。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年,在财政体制方面实行了高度集中、统收统支的体制,中央高度统一财政收入,地方财政支出由中央划拔。1951年始,在财经形势好转的情况下,随着朝鲜战场上局势基本稳定和国内各项建设事业的展开,中央政府开始更多地把一部分财权下放给地方。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1953年建立了县级财政。
建国初期、财政体制、县级财政
F810.2(财政、国家财政)
2015-01-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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