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改革的继续深化
从中央政府本级实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开始,就伴随着央企红利征收比例过低的质疑.目前来看,国务院及相关职能部门都赞同提高央企红利征收比例.虽然社会舆论呼吁大幅度提高央企的红利征收比例,但是考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连续性及央企运营的平稳,央企红利征收比例上调幅度不宜过大,具有资源性特征的企业可从现行10%上调至15%-20%的区间,一般竞争性企业可从现行的5%上调至7%-12%的区间,军工企业或专制科研院所可以视具体情况而定.在提高红利征收比例而增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后,应尝试编制5-10年的中长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择机实施国有资本的变现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改革深化
F812.3(财政、国家财政)
2015-01-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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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