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口径预算”:健全政府预算体系的突破口
伴随着政府职能的扩展,政府收支活动的复杂性日益增强,对传统预算原则形成了挑战.政府收支未能全部纳入预算,以及纳入预算的政府收支并非都受到了同样严格的预算管理和监控,这两大问题长期存在于政府收支预算管理之中,成为完善我国政府预算体系的桎梏.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所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了”实行全口径预算”,积极构建公共财政体制框架并致力于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管理.旨在以规范政府收支为突破,进而重构政府预算体系.构建从涵盖所有政府收支项目的预算报表体系,到预算法律制度规范、预算会计体系、预算权配置、预算管理的范围、预算管理模式及预算报告体系等要素在内的系统工程.
口径、预算管理模式、政府收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预算体系、预算会计体系、市场经济体制、构建公共财政、管理和监控、重构政府、中共中央、制度规范、政府职能、预算原则、预算法律、系统工程、体制框架、收支项目、社会主义、若干问题
F81;R19
2015-01-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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