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在华提供各种社会服务的超宗派基督教团体
作为国外学术界享有盛名的史学著作,美国出版的《剑桥中华民国史》,曾几番提及外国势力在民国社会的存在,还用较多的篇幅直接阐述传教士这一特殊的外国人群体:“在民国初期,传教士是短期在华居住、因共同目标而认同的欧洲外国人中最大的单一集团.他们受到各项条约总的和具体的治外法权条款的保护,深入到中国的几乎每一个角落.到1919年,中国本土和满洲的1704个县,除106个外,都报道了新教徒的某种传教活动.传教士一般都懂汉语,必然与听福音的中国人有着比较密切的日常接触.他们最大的目标,强调通过皈依基督教和坚定地组织中国的基督教教会来平等地拯救个人.”
2014-05-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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