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分子与“代言式写作”——以一九七六年以来的当代散文为例
“知识分子”是个难解的哲学命题.英文“intellectual”的本义是理智,辞源学上的原义是公共关怀、道德良知、社会参与、独立批判等作为社会精神支架的职能化指称.齐格蒙·鲍曼在《立法者与阐述者——论现代性、后现代性与知识分子》一书中阐述了知识分子除了为思想而活,还要关心正义、审美、真理的问题,并考证了知识分子一词的源流:诞生于十九世纪与二十世纪之交,前身是十八世纪的les philosophe,①始于法国著名的“德雷福斯事件”(一八九四年),由当时激进派领袖克列孟梭等一八九八年一月二十三日在《知识分子宣言》中首次使用,开创了认为知识分子站在权力结构之外,并被阐释为对现存社会安排加以批判的现代观念.
当代散文、知识分子、代言式、一九七六
I207.67;G633.3;D663.5
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江苏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2014-10-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2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