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喜感”与“小说性”之间
我们习惯了以悲剧和正剧的眼光看待小说,以至于在认知上把小说看作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强化为相信小说就是个严肃的文体.喜剧与小说脱节已久,"小说性"是小说的意味,但它必须是严肃、庄重、深刻的,而且必须在表达方式上也只能具有肃穆感."喜感"成了破坏小说的因素.这其实是个误区.米兰·昆德拉视塞万提斯为现代小说的起点,而《堂吉诃德》正是一部喜剧性很强、骨子里却是悲剧性的小说.鲁迅的《阿Q正传》亦如此.小说史上还有很多如此这般的例子.我预设这样一个前提谈劳马小说,并非是想把他的小说往文学史里拽,也不是把他和文学史上的大家比较.而是想从这一角度出发,谈论劳马小说的价值,并因此强调应给予喜剧性于小说中的地位,把喜感也当作"小说性"的一部分来看待.
2013-06-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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