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4952.2003.05.011
1954年湖北水灾与救济
1954年长江中下游发生特大水灾,其中湖北省遭受的损失尤为严重.面对肆虐的洪水,湖北省党政军民在中共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以及全国人民的支援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积极救灾.在水灾救济中表现出明显的特点: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承担起组织救灾的任务,成为救灾的组织者和指挥者;积极组织灾民生产自救,促使社会功能尽快恢复正常;努力帮助灾民克服灾民意识,在物质救灾的同时加强精神救灾.
湖北水灾、政府救济、生产自救、精神救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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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422(气象灾害及其防御)
2005-08-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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