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齐物观念的伦理意蕴
庄子哲学兼有"独与天地精神往来"与"相与于无相与"两个向度,因"独与"而"相与",即呈示着庄学的伦理意蕴问题.《齐物论》载有关于伦理问题的丰富思考,在庄子看来,阴、阳、仁、义、礼、智、名、利等"八德"构成了"六合之内"的价值体系与伦常边界,此即常人生活于其中的人伦世界.然而,"八德"的封畛性使生活于其中的人们只能在是非、善恶等对立性、评判性的视阈中去看待和对待他人,于是以名相轧、以德相争,也就无法在"照之于天"的视阈中照见他人的独特之"心"、领会一体的存在之"道".庄子所谓"人相忘乎道术",就是要以"道术之通"消解"八德之畛",从而将人际关系还原到"相尊—相蕴"的"齐物伦理"境域中:"相尊"即对他者之独特性的尊重与理解,"相蕴"即多元主体之间的共在与通达.最终,庄子期许的是一种"相与为友"式的伦理效应.
庄子、齐物、伦理、八德、相与为友
B82-09(伦理学(道德哲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山东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
2023-07-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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