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的"应得"概念——基于"子发立功辞赏"案例的分析
对于《荀子?强国》篇"子发辞赏"的案例,学者们最直观的看法就是认为楚王对子发立功的"奖赏"只是一种道德意义上的褒奖和激励,子发自然可以推辞;而荀子对子发的批评则立足于作为国家治理的分配原则,两者的着眼点并不相同,因而荀子对子发辞赏的批评被认为是对"辞让"德行的批评.但是,荀子显然没有在一般意义上反对"辞让"的德行,他所理解的楚王的"奖赏"固然有道德的意义,然而更是治国的原则和法令,关乎"应得"的分配公正问题.审如是,子发接不接受奖赏已经不是单纯个人的道德意愿问题,而是涉及赏贤使能的"应得"原则能否落实,涉及先王所制定的分配制度能否发挥作用的重大问题.作为原则和法令的奖赏,子发没有推辞的理由.
荀子、子发辞赏、应得、分配原则
B82-09(伦理学(道德哲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5AZX010
2021-08-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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