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四大伦理精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通过这部民法典,我们可以透视当代中国社会的伦理精神.第一,这部民法典最大的亮点是人格权编独立成编,最大的价值转向是回归“人法”本位,体现和确认了人格尊严作为社会生活的道德底线;第二,这部民法典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植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道德和外在道德,并通过民法典的诚信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予以表达和确认;第三,这部民法典体现了对弱者的尊重和关怀,呼应了风险社会的需求,也合乎由强者伦理到弱者伦理的发展趋势;第四,这部民法典被称为绿色法典,“绿色”象征着一种生态伦理精神,体现了民法典由近而远,走向生态伦理的趋势.总之,民法典仿佛是社会的身体,伦理精神仿佛是社会的灵魂,通过阅读中国民法典,由表及里,我们触及了当代中国社会的伦理精神.
民法典、底线伦理、市场伦理、关怀伦理、生态伦理
B82-051(伦理学(道德哲学))
2020-12-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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