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赛亚·伯林“共通人性”视阈下的“基本道德范畴”
作为一个价值多元主义者,伯林对人类生活中的决定论理念的反对与他对道德生活的观点之间存在着一致性,这种一致性凸显为伯林根据选择活动来认识人性的构成.伯林认为价值虽然受文化所限,但反映人类基本需求的价值通常是具有特殊性和普遍性的;这种能够满足人类需求的“基本道德范畴”并非倚仗形而上学的庇护,而是体现在欧洲文明共同的历史和语言以及思想之中.自由作为人类所需的“基本道德范畴”,伯林并没有简单地在自然层面和传统层面予以区分,而是在这两种层面之间设定一种价值缓冲的范畴——亦即在大多数文化中,人们生存所必需的价值并不具有永恒性或与基本价值相类似.同时,伯林也意识到对人性的研究离不开对一些基本道德概念的用法的理解,对伯林而言,一种合适的以基本道德为基础的理念通常被认为是和需要基本道德规则支撑的“共通人性”相类似.
以赛亚·伯林、自由、基本道德范畴、共通人性
B82-09(伦理学(道德哲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4CZX060
2018-03-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7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