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个人主义与道德个人主义辨析——兼论当代中国的个人主义现状和趋势
17世纪至18世纪的欧洲出现了两种截然对立的个人主义思潮——权利个人主义和道德个人主义.权利个人主义主要是感性的,它强调个人获取和占有财产、追求幸福的权利(洛克)以及得到个人安全的权利(霍布斯).这种个人主义实际上主张权利高于责任,权利优先于责任.道德个人主义主要由康德建立,在康德的笔下,个人上升到了道德人格的层面,他超越了欲望满足阶段,在内心中给自己制定了道德法.这种道德法是具有理性精神、获得了独立、能够自主自律的现代人给自己制定的道德准则.道德个人主义主张责任高于权利,责任优先于权利.在当代中国,权利个人主义大行其道,道德个人主义“芳踪难觅”.随着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中国政治的民主化和法治化的程度将日益提高,中国将出现一个崭新的公民社会.具有公民精神的中国人将同时坚持权利个人主义和道德个人主义,并使两者达到某种平衡.
权利个人主义、道德个人主义、公民社会
B82-02(伦理学(道德哲学))
广西民族大学重点科研项目2012MDZD002;广西民族大学政治学理论学科建设经费资助项目.
2014-09-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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