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1539.2012.01.022
论河流的主体性及其内在价值——兼论互主体性的河流伦理理念
“以人为尺度”和“以河流为尺度”是考察河流价值的两种不同向度.在人类中心主义的旗帜下,河流的生命本体被忽视,河流的经济价值被盲目追逐和过度利用.面对全球性的河流危机,“以河流为尺度”的河流中心主义兴起,成为对传统理念的反拨,但它矫枉过正的偏颇要求建立“人河互为尺度”的互主体性的、相互回馈的河流伦理观.从自然整体论的角度,确立新的河流价值现和基本权利,旨在承认河流自身的生命及其内在价值,维护河流永续生存的权利,进而也是维护人类的长远利益.
河流危机、"主客二分"、内在价值、人类中心主义
B82-058(伦理学(道德哲学))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2009B25514
2012-04-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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