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现代精神为妻的鳏夫"——从德国宗教改革运动看宗教现代性与现代伦理问题(上)
现代伦理是在传统德性伦理衰落、基督教神学信仰式微情况下,依据各种理性的形而上学为基础而奠基的.在此过程中,基督教神学以世俗化为代价,不断改变自身的形态,以适应伦理精神的现代转变.但已经彻底转变了的世俗精神,有其自身的大地之根,它宁可单凭强大的外在立法来规范公正生活(政治)的秩序,也无法真正接受道德的内在强制而按灵魂的高贵法则提升自身的存在层次.因为现代人的心,不在灵魂之内,而在外在价值物中.结果,原本属灵的基督教虽然自愿适应现代精神,自愿现代化,但最终发现,它与现代精神根本格格不入,使得它与现代的"结合"完全是"同床异梦".于是,解决现代伦理危机的途径,不能寄希望于一个本身世俗化了的宗教,而是要从存在的根基上发现人身上的神性力量;人类的自由伦理不能靠外在于它的神圣精神来范导,而是需要人类去挖掘和明察自身存在根基中的神性力量,继而呵护它、培植它,最终使之成为与伦理真正结缘的既尊贵又有范导性的规范力量.在这种理念下,作者考察了西方精神的灵魂秩序和伦理秩序的关系,以及这种关系在不同历史阶段的发展所展示出来的伦理问题,以此来定位马丁·路德、康德、施莱尔马赫、黑格尔和谢林他们在宗教现代性和现代伦理变迁中的地位和意义.
现代伦理、宗教、现代性、灵魂结构
B82-09(伦理学(道德哲学))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4BZX052;教育部复旦大学"国外马克思主义与国外思潮研究"重点基地985项目EYH3155071;教育部新世纪人才自助项目
2010-12-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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