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应用伦理学的学科性质——兼论伦理学的"伦理"基础
在关于应用伦理学学科性质的讨论中,那种"集‘基本价值观'和‘程序共识论'于一体"的应用伦理学观应是其中最为重要的成果,并且是我们进一步讨论的基础.它其实向人们展示了"一个平台"与"两个端点",但它并没有真正掌握具体领域具体问题这一"端点"的本质特征,因而没能真正理解应用伦理学的学科性质.广义伦理学应该是应用伦理学协商对话的共同基础.由此出发,应用伦理学的学科性质就学科而言,它不仅涉及伦理学,也要涉及其他领域的专门学科;就其任务而言,它既要确保具体行为符合伦理原则和道德规范,又要顾及其他具体领域的正当利益诉求;就其方法而言,它采取的是"程序共识"的方法;就其结果而言,它具有"伦理妥协"的特征.
广义伦理学、狭义伦理学、应用伦理学、学科性质
B82-02(伦理学(道德哲学))
2009-09-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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