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1539.2005.05.008
论哈贝马斯对道德规范的建构
哈贝马斯把道德规范视为一种主体间性结构,主要从两个方面对道德规范进行建构:一是在先验层面上,渗透重建后的理性即交往理性于道德规范之中,矫正其中的强制性关系和被扭曲部分;二是在现实层面上,通过相互作用建立理想的主体间性结构,依据角色结构的发展促使个体道德资质的形成,凭借原则提供道德依据和资源.哈贝马斯对道德规范的如此建构,确保了道德规范的可论证性和实践有效性,使道德问题重新诉诸一种更完善化的理性观念,最终使道德自我与相关他者实现内在的统一.
哈贝马斯、道德规范、交往理性、相互作用、角色、原则
B82-02(伦理学(道德哲学))
2005-1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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