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1539.2003.06.002
人权:从集体主义角度看
自由主义或个人主义的人权观里蕴涵着某些真理性的因素,在历史上所起的作用也不完全是消极的.然而,自由主义人权观的要害在于个人主义,即把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夸大化、绝对化,从而完全否定集体,否定社会公共权力,包括国家权力.对于人与人之间存在的种种矛盾和斗争,包括关于人权问题上的矛盾和分歧,不是从思想上就能够化解得了的,而是要诉诸实际,有些甚至还要发展到武力对抗.为了把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和斗争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保持社会秩序的稳定,不致引起社会的分裂与崩溃,就必须设立一个社会公共权力来维持.这个社会公共权力,能够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反映、调整社会各个方面的利益,代表他们的共同要求,排除和制止某些个体(或群体)的某些不合理的权利,抵制外部的侵略和压力.更重要的是,它应该成为一支积极的实践活动的力量,集合社会上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去保卫人权并实施和落实每个人的正当权利.人权与集体主义不是根本对立的,坚持集体主义不但不会损害人权,反而能够更好地把握人权,找到实现人权的正确道路.
人权、集体主义
B82-02(伦理学(道德哲学))
2005-08-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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