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正义的僵局与出路——基于法哲学与经济学的跨学科考察
气候正义涉及复杂的国际法与国内法问题.传统国际法强调主权独立和互不干涉,而应对气候变化必然要求国际社会合作减排.国际合作减排的前提是各国主动放弃部分排放权利,主动承担减排义务.气候变化对整个国际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由于各国所处地理位置不同,各国所受的负面冲击不尽一致.有些国家必须支出巨额的调整成本以适应变化了的全球气候,而有些国家反而会因气候变化获得短期利益.根据科斯定律初始权利分配原理,气候正义不是简单的排放权的界定与转让问题,它要求运用分配正义与矫正正义原则对不公平分担减排责任的现象进行平衡处理.中国固然应当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减排,但同时要坚持发展权优先的观点,与工业发达国家展开有理有节的谈判与斗争,争取最大限度地实现矫正正义.
气候正义、边际成本、分配正义、矫正正义
D90-02;F062.2(法的理论(法学))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09YJC820018
2011-12-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7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