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161X.2005.06.007
论东北亚经济共同体
"东北亚经济共同体"可以定义为"东北亚地区各国在经济上互相合作、互相融合,实现经济一体化的制度化组织".它与目前功能性的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相区别,两者是并存而非包容的关系.建立东北亚所有国家参加的经济共同体的条件较难成熟,中日韩三国必须先行一步.因此,东北亚经济共同体从近期看,就是中日韩经济共同体.东北亚经济共同体与东亚共同体可以同时推进.另外,构建东北亚经济共同体时必须考虑到如何处理好与美国的关系.
东北亚、经济共同体、路径图
D8(外交、国际关系)
2005-08-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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