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2684.2017.01.009
“担当者”不会成为“吃亏者”
2015年5月15日,咸阳市淳化县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时,我在铜川任市委常委、副市长.经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重大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涉及西安、咸阳、铜川三个地市.为了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对陕西的负面影响,及早给社会各界和死难者家属一个交待,尽快能让事故调查组形成问责结论,我主动站出来和调查组领导进行坦诚沟通,并提出愿意承担本次事故的责任、接受组织处分.当年8月25日,经国务院安委会议研究,建议对我给予行政记过处分.我也是本次事故被问责处理的唯一一个市级领导干部.
责任事故、调查组、国务院、行政记过、咸阳市、问责、铜川、坦诚沟通、事故发生、生产安全、领导干部、负面影响、道路交通、处分、淳化县、组织、西安、市长、陕西、家属
X9 ;U69
2017-02-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