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路条例》助力公路事业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陕西省公路条例》,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一是明确了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条例》根据我省实际,特别针对陕南地区山地较多、地形复杂、空间较小的特点,选择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的最小范围.第十三条规定,规划和新建村镇、开发区、学校、货物集散地、商业网点等,其外缘与公路建筑控制区边界外缘的距离,国道、省道不少于50米,县道、乡道不少于20米,并尽可能在公路—侧建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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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49;U41
2014-05-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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