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批准朱显发、李合合两同志为革命烈士的决定
@@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今年6月9日、7月5日,我省陕南、陕北相继遭受暴雨袭击.佛坪县岳坝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团主席朱显发,子长县瓦窑堡镇芽坪村村委会副主任李合合,在抗洪抢险中,为保卫人民生命和集体财产壮烈牺牲.根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第三条第五项之规定精神,批准朱显发、李合合两同志为革命烈士,其家属享受烈属待遇,并按规定发给一次性抚恤金.
陕西、省人民政府、革命烈士、抗洪抢险、集体财产、工作部门、党委书记、子长县、主席团、瓦窑堡、抚恤金、村委会、牺牲、条例、生命、陕南、陕北、烈属、家属、机构
K29;D91
2005-07-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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