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干部环境责任追究的机制演变与逻辑阐释——兼论政党对公共行政的调节
党的十八大以来,伴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党政领导干部环境责任追究机制出现了一系列新的制度探索,实现了从行政问责到政治问责的机制演变.与之前行政问责不同的是,政治问责不仅扩大了问责对象的范围,还进一步调整了责任追究的依据.政治问责机制以党内法规为主要制度遵循、以党的政治建设和组织原则为主要逻辑依据,从考量干部对党忠诚、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政党建设角度,为资源环境政策在地方的执行提供了符合中国国情的新路径.
中国共产党;问责制;环境问责;行政问责;政治问责
2021-05-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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