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主义视野中的共进国际法与和谐世界
与理性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相比,建构主义更重视国际法的地位与作用。它为国际法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创造了更大的空间,为国际法学研究提供了新的路径。后冷战时期的国际法仍然具有"共处"性与"合作"性,但其主要特征是向"共进"发展。共进国际法对维护世界和平、实现人类共同繁荣以及构建和谐的国际法治社会具有基础和保障作用。
建构主义、共进国际法、和谐世界
D5(世界政治)
武汉大学”剑强国际法访问学者”项目资助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15-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