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8305.2011.29.032
高校“去行政化”存在的法律问题探讨
我国高校是一种特殊的、复杂的法律主体,法律法规授予高校拥有向学生颁发学位证、毕业证以及管理学生等权力,其行为是行政行为,具有可诉性.立法规定、司法实践确定高校具有行政法律主体地位资格.这种资格是保障或者阻碍我国高校去行政化的进程,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高校法律地位、高校自主权、法律问题、救济途径
D92;C91
四川省教育厅教育文化研究中心项目“我国高校去行政化改革的法律问题研究”项目CJF10032的研究成果之一
2012-05-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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