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8305.2006.20.004
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 一、基本状况
(一)农村"留守儿童"的界定及其规模
农村"留守儿童"是指农村地区因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长期打工而被留在户籍所在地并因此而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儿童.对儿童的年龄界定有不同的选择方案:学者段成荣等所指儿童,是14周岁及以下的儿童,依2000年普查的人口数据推算,全国留守儿童数量有2290.45万人,其中农村"留守儿童"高达86.5%,即有1980万.留守儿童在全国的分布很不均衡,其中中部地区六个省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的占全国的百分比分别为0.58%、7.58%、8.45%、4.46%、5.92%、7.46%;学者吴霓等所指的儿童是处于义务教育阶段6-16岁的儿童;叶敬忠所指的儿童是指所有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由于对农村"留守"儿童年龄界定的不同以及统计口径的不同,还存在1000万、6755万、7000多万等不同的说法.
农村地区、留守儿童、年龄界定、义务教育阶段、中部地区、学者、选择方案、统计口径、人口数据、共同生活、父母、成年人、状况、山西、普查、江西、户籍、湖南、湖北、河南
G61(学前教育、幼儿教育)
2006-10-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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