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2674.2013.01.005
国有企业性质:市场与政府的双重替代物
国有企业具有一般企业的共性,同时又具有它的特殊性,这表现在它的国有性上.它受政府行政权力的影响,为政府实现政治、经济或社会目标服务.从交易成本经济学角度来看,根据科斯的企业性质理论,企业可以节约市场交易费用,是市场的替代物.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有企业不仅受市场的影响,也受政府的影响,可以节约政府的交易费用.因此,国有企业也是政府的替代物.但政府是为社会服务的,如果政府目标与社会目标相一致,那么国有企业就能够真正为社会谋福利;如果政府目标与社会目标相抵牾,则会适得其反.因此,国有企业的改革问题,本质上就是政府的改革问题.
国有企业的性质、市场与政府的双重替代物、政府交易费用、国有企业改革
F123.15(中国经济)
2013-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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