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制度与机会主义行为机理研究
由于金融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和外部性难以根本消除,致使机会主义行为难以避免。金融监管制度的演变即是保障存款人利益、预防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系统稳定的过程,也是对金融机构和监管机构及相关代理人机会主义行为规避和治理的过程。本文以委托代理模型为起点,分析金融机构经营信息已知和未知两种状态下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各自的效用函数,通过引入监管制度和代理人风险偏好变量分析其对机会主义行为的影响。研究发现:信息状态转变会引起监管契约从强制型契约向合作关系型契约转变,机会主义表现形式也随之变化;不对称信息下绩效挂钩的监管收入激励模式会同时增加监管者和金融机构代理人的机会主义倾向;信息结构变化要求监管制度也应发生变化才能适应监管有效性要求。
金融监管、机会主义、信息不对称、外部性
F832.1(金融、银行)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权力视角下股权激励与经理人机会主义行为研究”71172171;北京理工大学博士论文基金支持
2012-07-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8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