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2848.2009.04.006
政绩考核与政府官员激励——一个机制设计的观点
我国是实行分权治理的国家,地方政府除了承担中央政府授予的计划生育、教育文化和社会稳定职能外,还被授予极大的经济管理权限.分权在中央与地方之间产生了委托代理关系,由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目标的不一致以及信息不对称,中央政府要设计激励机制来规范地方政府官员的行为.本文从机制设计的角度,一方面考察了当政绩考核为单一的经济增长指标时,中央政府所采取的激励机制的结果;另一方面,分析了当政绩考核由单一的增长指标变为综合性指标,并且其中一些指标不易准确测量时,政府官员行为的激励扭曲.基于此,得出了地方政府官员激励机制设计的一些原则.
政绩考核、官员激励、机制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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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21(中国经济)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0873099
2015-04-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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