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马克思主义与报应刑论

引用
一般说来,刑罚应该是一种感化或恫吓的手段.可是,你有什么权利用惩罚我来感化或恫吓别人呢?况且历史——诸如统计学之类的东西——非常清楚地证明,从该隐以来,利用刑罚来恫吓或感化世界就从来没有成功过.适得其反!从抽象法的观点看,只有一种刑罚理论是抽象地承认人的尊严的,这就是康德的理论,特别是当黑格尔用了一个更严谨的定义来表述它的时候.

马克思主义、报应刑论

D924.13;A81;D616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7BFX161

2023-06-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6页

64-89

相关文献
评论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