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与报应刑论
一般说来,刑罚应该是一种感化或恫吓的手段.可是,你有什么权利用惩罚我来感化或恫吓别人呢?况且历史——诸如统计学之类的东西——非常清楚地证明,从该隐以来,利用刑罚来恫吓或感化世界就从来没有成功过.适得其反!从抽象法的观点看,只有一种刑罚理论是抽象地承认人的尊严的,这就是康德的理论,特别是当黑格尔用了一个更严谨的定义来表述它的时候.
马克思主义、报应刑论
D924.13;A81;D616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7BFX161
2023-06-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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