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读黑格尔这个法哲学家
当代国家首当其冲是对活劳动的法律控制.黑格尔的《法哲学》是现代性的第一个哲学文本,其核心是把资本主义秩序理解为自由权利的实现.在《法哲学》中,权利以三种形象出现:作为抽象法、规范和禁令,它是人格权的否定保护的因素,是社会本身构成条件的因素;作为市民社会的直接的主观的权利和要求,它赋予特殊性以能力和"在所有层面上展开和发展"的可能性;作为伦理世界的有机纽带,权利克服了特殊性,被升华合作的纽带和"实体性的自由".《法哲学》本质上是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理论,是组织剥削的资本主义实践的最高指示.对《法哲学》的解读必须拒绝辩证法,即拒绝把劳动作为对立面的综合,相反,拒绝劳动本身同时就是迈向拒绝国家,它作为自由的集体事业而肯定自身.
奈格里、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辩证法、拒绝劳动
本文受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复杂现代性与中国发展之道"项目编号:15ZDB013
2021-03-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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